[男人如衣服](公告+類似兩性)
我不知道在這個粉絲頁裡有沒有在嗷嗷待哺等待我的文章的人,但請容我自戀地預設就是有吧。
發這篇文是想告訴大家,這應該會是這個月的唯一一篇文章。
雖然我一直都覺得自己是天生有才在文字的範疇裡,也在我這個小小的專頁多少得到些讓我驕傲與膨脹的掌聲與共鳴。但每每逛書店,或是閱讀一本讓自己無可自拔的書籍之時,我還是不免有種羞赧,似乎自己在真正的文學面前還是抬不起頭來,而這樣的我真的能以「作家」自居嗎?
雖然寫作這件事沒有什麼特定的習俗禮節考試需要去達成才算是正式出道,但這也是做這件事最困難的地方,沒有課本、沒有測驗、沒有指南,一切憑「心」而論,就好像朝代更替之際,民間流寇各自擁兵自重、自立為王,弄得好就是開創漢代盛世的高祖劉邦;弄不好就是明末清初的李闖。
人的一生很短暫,我對自己能在有限的時間體力內,能把自己發揮到什麼程度很感興趣,也許還有一種名不正言不順的自卑感混雜其中,所以,我決定這個月要參加幾個文學獎的比賽,當作對文字世界的正式敲門磚。
畢竟我在為這個專頁寫作的時候,多少會考量到大眾的口味與感興趣的話題來調整自己文章的內容,多少有點譁眾取寵的商業,儘管我本人分文不取就是了。得到你們大家的回饋當然是我很重要的精神食量,但我不願自己就在這裡目光如豆了,我也想試試看,在真正的文學世界裡,自己還能不能如自身期許般的舉足輕重。
請大家原諒我的任性,請放我一個月的假去寫比賽的文章。
可能我寫的文章會得獎、可能不會,不論如何,出於我筆下的,就都是我最珍重的孩子,我也會很希望能跟大家分享,聽聽大家的意見,所以比賽結束後,不論得獎與否,還是會將那些文章放上來這個專頁的。
另外,為了不讓大家看完這篇公告很空虛,我還是來寫點最近的人生體悟給大家過過乾癮。
由於我個人已經是個單身不知三年還四年,我算都懶得算的高人等級的單身大王了,從一開始的自怨自艾,到現在我竟也有點掌握了這個狀態。
我覺得學習單身這件事很像學衝浪,會無數次的被大浪撲進水裡,當你不放棄,掙扎著從水中起來,擤掉一臉鼻涕、吐掉一口海水,再度趴板,划動雙手迎向下一個浪頭,會有種恍惚的感覺,覺得這件事情怎麼可能,我怎麼可能可以跟單身、孤獨、寂寞、婆婆媽媽的三八關心、不熟朋友的客套寒暄平靜共存?
可是你還是得學,而且北爛的是旁邊還有人衝得極好,證明這件事情的確可行。
如果你放棄了,拉掉腳繩回到岸上,等於帶回一個不怎麼帥的自己昭告天下:哎,我就是帥不起來,我就是害怕單身、孤獨、寂寞,無法面對婆婆媽媽的三八關心和不熟朋友的客套寒暄,所以有誰願意帶走我,我就跟誰走吧。
我不敢說現在的自己已經可以站在板上隨著浪頭的節奏,帥氣衝回岸上,但當我開始覺得這個世界很有趣,不再抱怨、不再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想要什麼就從自己做起的時候,我想我多少算是跪起來了。
我還是期待愛情,期待有人可以跟我一起做很多事情。可是在這個「猜猜誰才是那個人呢?」的遊戲裡,我開始享受,而且有點捨不得這種自在輕鬆的狀態。
上個禮拜,我到我慣常會去的咖啡館寫作。那是一個週末中午,咖啡館裡擠滿了悠閒放假的人們。我因為來得早,很幸運地佔到一個有插座,還面向大落地窗的位子。
寫了三、四個小時,我偶然抬頭望望窗外,一眼就看見一個穿著白衣黑褲的帥老外從馬路那頭走來。由於距離甚遠,所以我大膽地讓自己多看幾眼,直至對方快要把馬路走完,才沒事似的轉轉頭,再投回自己的十三吋電腦螢幕。
沒想到,幾分鐘之後,突然有人走近我身側詢問:「請問,可以跟妳一起坐嗎?都沒有位子了。」
我聞聲抬頭,竟是那個帥老外!而且他講著的是非常標準中文。
我連忙一邊點頭、一邊抓起自己散落在桌上的雜物,伸手請他坐下。帥老外則拉出我對面的座椅,好像就是我朋友似的,自然地落座。
其實我那時已經寫到一個段落差不多要走了,可是為了可以跟帥老外多當個幾分鐘「假性朋友」,我又硬是盲目的在鍵盤上敲下幾行字。
你們以為接下來就是一段愛情故事的超展開了嗎?那就是想像力太豐富了。最後,我收收我的行囊,把我在壅擠的咖啡廳中得天獨厚一方小天地讓給了他,也沒有跟他多攀談或要電話,就離開咖啡廳了。
可我在走回家的路上還是挺開心的,在如常的一天之中有一段小小時刻,可以跟一個陌生帥哥共享,就像偶然得到一根棒棒糖一樣。
過幾天,我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巧遇了一個朋友的朋友。
那位朋友的朋友剛好也是一位在我們朋友圈子裡會被偶爾拿出來討論的帥哥。我跟他從來不熟,僅是知道彼此是誰的關係,他的感情狀態也很神秘,好像一直都有女友,又好像一直都沒有。
其實我在路上遠遠地就看見他了,可是我不敢叫他,怕他根本不記得我是誰,還要尷尬應付,也顯得我好像有點粉絲心態。沒想到,在我刻意別過頭還繞了個離他有點遠的路走之後,他竟叫住我了。
「好巧喔,妳要去哪?」他問。
「誒,」還要演一下我根本沒看見他的戲碼:「是你啊,好久不見,我要去上班。」
我們輕鬆地閒聊了幾句,他也陪我走了一段路,走到需要分別了才道了再見。這時我非常慶幸自己從前雖然在心裡默默覺得他是我的菜,卻從來沒有對誰明確敘述過這件事。因為這樣就會壞了我們這樣巧遇的悠然自得,或許強摘了緣分也說不定。
如果你以為接下來就是一段愛情故事的超展開,那一樣是想像力太豐富了。那天分別之後,我們也沒有刻意再聯絡,不過我心裡知道以後我們可以是自然打招呼的朋友了,不會是愛情,也會是友情。而且,我從來沒有明確表現過自己覺得他很不錯的心思,也是因為他神秘的感情狀態讓人卻步。
如果我曾在愛情裡吃了很多悶虧,現在有一個「明虧」在眼前,我為何還要飛蛾撲火呢?
可以這樣淡淡的欣賞一個人,不會恨他,永遠都有點喜歡,也是很棒的關係。
然後最近,我看了植劇場的《花甲男孩轉大人》。我心裡最深刻的一個感想竟是,盧廣仲真是我看過的所有戲劇中,最醜卻依然極富魅力的男主角啊!我在看著最後一幕他和女主角阿瑋接吻後,輕輕勾手將她摟進懷裡,還是少女心噴發地縮緊了身子深怕心臟下一秒就跳出來,配合手指捲曲成奇怪的角度,增加緊縮的力度。
不論是陌生的、近在咫尺的、商業的心動,這些浪潮已經不會狠狠地把我拍落海裡,我好像可以順著心跳的節奏卻不會紊亂,還能欣賞起海上的風情來。
以前看見成雙成對的情侶會感到憤恨,現在倒能期許,以後也要成為這樣的情侶;以前被不喜歡的人喜歡的時候,會有種厭煩的自大,現在卻能盡量平靜的以同理心對待,對方不過也是還在浪頭上的不熟稔之人,我不該利用你為自己抬轎、踩在腳底,反而應該真心感謝,謝謝你讓我客觀地知道自己還是很可愛;以前遇見喜歡卻喜歡不到的人只會感到痛苦,現在我會尊重對方也有「挑選」的權力,愛你儘管讓我天旋地轉,你卻沒有為我止傷的義務,真的愛你就該開誠佈公讓自己接受「選擇」,我只能充實自己,而不是妄想「可憐」就等於「可愛」。
我很愛逛街買衣服,現在世界對我來說逐漸變成一間超大的Zara,我在裡頭選購、試穿,會有喜歡卻沒有尺寸的,會有合身但顏色不對的。可是我何必著急呢?每個人、每一個眼神、每一個微笑,其實都蘊藏了幾分之幾愛情的可能,我不覺得它少,我覺得每一分都好珍貴所以收集起來,我就成了擁有最多愛情的人。
然後終於知道,原來我們衝著的,是愛,不是海。我們一直誤解了愛的本質,它應該是美的、是善的、是正面的。我們一直帶著苦痛之心去划行,當然無法如魚得水。